此道非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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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道非彼道》
莫易
在一些小说和影视剧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以偷盗为生的侠客式的人物:他们技艺高超、胆量过人,入室盗窃如探囊取物,而且,他们专偷那些为富不仁的富人家的财物,或者专盗搜刮民脂民膏的官府的钱财,然后分给那些穷苦人家。对这样的盗贼,我们不仅不痛恨,往往还会交口称赞,有人还因此以为成语"盗亦有道"中的"道"指的就是道义和正气。
“盗亦有道"出自《庄子·外篇·胠箧第十》,说的是春秋时期有个叫柳下跖的梁上君子,其飞檐走壁、上房揭瓦、溜门撬锁的功夫好生了得,以至拜在他门下的徒弟多达九千人之众,以至当时的人们送他个浑号叫“盗跖"。
有一天,有个徒弟问盗跖:"师傅,干咱们这个行当有没有什么讲究呀?"盗跖说:"当然有。能凭观察推测出屋里储藏着什么财物,这叫圣明;能迅速判断出可否采取行动,这叫智慧;能第一个人率先进去,这叫勇敢;能最后一个退出来,这叫义气;能将所得钱财分配公平,这叫仁爱。以上五样缺少一样,都做不了大盗。"
显然,盗跖口中虽然讲到"圣、智、勇、义、仁",但其实际上说的都是偷盗的规矩和准则,或者说是做盗贼的行为规范,并不是什么道义和正气。虽然,我们真心希望天下盗贼都能像文学作品中所描述的那样盗富济贫、行侠仗义。但在现实中,所谓的义盗、侠盗,纯属凤毛麟角。绝大多数盗贼往往丧尽天良,什么人的钱财都偷,什么人家的财物都盗,而且一旦得手,便大肆挥霍,像寄生虫一样,令人深恶而痛绝。
随着互联网的崛起和智能手机的普遍使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体日渐势微。网络新兴媒体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并以其量大且传播迅速的便捷逐渐担当起舆论导向和文化繁荣的宏大使命。尤其是自媒体的出现,迅速开创出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新局面。
所谓自媒体,指的是“公民媒体"或“个人媒体"。它具有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特征。目前有搏客、微博、微信、贴吧、论坛等。而微信中的微刊(公众号)以其门槛低、编发快、传播广的优势,特别受文学艺术爱好者和思想者的青睐以及广大读者朋友的喜爱。
那些活跃在微信世界的编者,他们以个人名义申请公众号,相邀三、五志同道合的网友,共同创办出不同风格的微刊。他们旗帜鲜明地阐明办刊宗旨,诚心诚意地向作者约稿,一丝不苟地编辑版面,定时定点地推发作品,寸步不离地留守后台,不遗余力地推广微刊,坚持不懈地将微刊做精做大。他们把微刊当作孩子一样细心呵护,当作事业一样孜孜以求,花费大量时间,倾注大量心血,却毫无营利,毫无功名。而那些活跃在微刊的作者,明明知道微刊没有营利,明明知道作品没有稿费,却依然呕心沥血地著书立说,跋山涉水地摄影拍照,精益求精地演诵作品,兢兢业业地制作音频视频。
这些不求名利、不图回报的编者与作者,或出于对文学的挚爱,或出于对艺术的热忱,或出于对一种文化的坚守,或出于对一种精神的弘扬,或出于对一种思想的传播,或出于对一种观念的倡导,或出于对一种信仰的执着,他们默默奉献着,默默坚持着。他们已经受到时代的认同,已经受到读者朋友的尊敬,也将受到历史铭记。
诚然,为了尊重作者与编辑的劳动,我们有的微刊会间隔编发一些原创作品,把读者朋友的随意赞赏分作他们的酬劳。编者编辑也好,作者创作也罢,他们都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能得到读者朋友的认同与赞赏而得到些许酬劳,当在情理之中。当然,也有一些以营利为目的公众号,专门搜集一些奇谈怪论以搏眼球,或专门罗列一些阿世媚俗的图文以圈粉丝,或专门撰写一些心灵鸡汤以求赞赏。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他们能否圈钱,完全在于读者是否认同,是否赞赏。双方自主自愿,确也无可厚非。
然而,令人不耻的是,有的公众号为了圈钱,竟然干起了偷盗的勾当。
我们的读者朋友或许不太清楚,作者投稿的作品,只能在一个公众号做一次原创。作品做过原创之后,就会受到腾讯原创数据库的保护,此后,同一平台或其他平台都不能再做原创。如果其他平台想转载该作品,必须经过原创平台授权,否则,会无法推出。但是,如果作者投稿的作品没有在任何平台做过原创,那么,任何平台都可以随便编发。而那些以圈钱为目的的公众号,正是钻了这个空子。他们办微刊即不向作者约稿,也不自己主笔,专门去别的平台浏览作品,专门将不曾做过原创的作品剽窃过去据为己有,在他们自己的公众号做原创推出,以达名利双收。
尤其令人痛恨的是,在这个需要英雄和伟人的年代,在英雄和伟人倍受人们推崇的潮流中,有的公众平台表面上鼓吹着弘扬英雄精神传播伟人思想的号角,实际上却干着抄袭剽窃的龌龊勾当,简直是对英雄的亵渎和对伟人莫大的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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